測量四要素:
1.測量的客體即測量對象:測量是按照某種規律,用數據來描述觀察到的現象,即對事物作出量化描述。測量是對非量化實物的量化過程。在機械工程里面,測量指將被測量與具有計量單位的標準量在數值上進行比較,從而確定二者比值的實驗認識過程。
2.計量單位:我國國務院于1977年5月27日頒發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管理條例(試行)》三條規定中重申:“我國的基本計量制度是米制(即公制),逐步采用單位制。”1984年2月27日正式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,確定米制為我國的基本計量制度。在長度計量中單位為米(m),其他常用單位有毫米(mm)和微米(μm)。在角度測量中以度、分、秒為單位。
3.測量方法:指在進行測量時所用的按類敘述的一組操作邏輯次序。對幾何量的測量而言,則是根據被測參數的特點,如公差值、大小、輕重、材質、數量等,并分析研究該參數與其他參數的關系,后確定對該參數如何進行測量的操作方法。
4.測量的準確度:指測量結果與真值的一致程度。由于任何測量過程總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測量誤差,誤差大說明測量結果離真值遠,準確度低。因此,準確度和誤差是兩個相對的概念。由于存在測量誤差,任何測量結果都是以一近似值來表示。